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修繕住宅補助
申辦說明
- 申請方式
- 跨區辦理:
- 跨區收件:
- 跨區辦理:
- 應備證件
-
桃園市政府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表
-
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修繕住宅補助切結書。
-
申請人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配偶不在申請人戶籍內者,需一併檢附戶籍謄本)。
-
全戶最新綜合所得稅證明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各1份(若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僅需檢附其一證明即可)。
-
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無法提出建物登記謄本證明者,得以房屋税籍或檢附水費(或電費)繳費收據及經村(里)長出具該房屋確為申請人所有且有居住事實之證明。
-
擬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各一張(黏貼至施工照片對照表,修繕案件照片請以一頁一修繕處黏貼,俾利日後對照)。
-
設施設備改善所需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工資與材料應區分,工項需量化,並搭配簡圖(規格、材質需標示清楚),於驗收時方便驗收人員查對。(※申請人自覓之廠商需為政府核准登記立案,且營業項目需與申請修繕之工項相符。)
-
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
桃園市政府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申請表
- 處理時間
- 10日
書表下載
- 申請書
- 填寫範例
注意事項
- 使用此系統線上申辦,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