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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急難救助申請

申辦說明
  • 申請方式
    1. 跨區辦理:
    2. 跨區收件:
  • 應備證件
    1. 死亡救助:(一)申請書(二)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三)死亡證明書正本
    2. 醫療補助:(一)申請書(二)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三)住院證明書或疾病診斷書(擇一)(四)醫療收據或醫療費用明細証明單正本(擇一)。備註:相關證明文件如為影本需蓋醫院戳章
    3. 重大災害救助:(一)申請書。(二)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三)重大災害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死亡、失蹤證明書或住院醫療診斷書等)各1份。
    4. 生活扶助:(一)申請書(二)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三)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全戶籍內個人財產及所得清單)或由權責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各1份。
  • 處理時間
    •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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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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