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常見問題

人文類 Q&A 問題

1.重大災害救助事件,於事件發生三日內,由市府主動派員訪視調查及辦理救助,事後並應補齊應備證件完成救助手續。
2.死亡救助、醫療補助及生活扶助事件,申請人需於救助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1.本項建購、修繕住宅補助,以自用住宅且無其它住宅為限。
2.已獲九二一震災或其他重大災害重(修)建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本項補助。
3.依本計劃規定領取補助費者,經查明其資格不符,應追繳該項補助款。
4.倘若本計畫經費用磬,即停止受理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