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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類 Q&A 問題

1.原則上與您的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一致,若是民國101年7月11日以前持有的停車證,使用期限最長到原核定之有效期限。
2.101年7月11日以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申辦停車證之有效期限核定至108年6月30日。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檢證向本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申請或換證。該識別證僅能作為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識別之用,如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於一般路邊收費停車格,仍應於期限內檢證經查核無誤後,才可享有停車優惠。
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喘息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老人營養送餐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購買及無障礙空間改善補助、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一.針對獨居老人,我們提供電話問安和關懷訪視服務。 如欲申請電話問安服務,可至桃園市政府入口網站/線上申辦/老人福利科/獨居老人電話問安線上申請之。或逕至社會局局網/老人福利科/生活照顧/問安電話線上申辦。
二.另若為失能的獨居老人,可申請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如老人營養送餐服務、緊急救援服務等,滿足老人照顧需求。 如欲申請長期照顧服務,請逕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03-3321328#6475-6478)或各區衛生所/區公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