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申領抵價地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申領抵價地」申請
- 申請方式
- 臨櫃: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住址:桃園市縣府路1號後棟5樓
- 郵寄:
(同上)
- 應備證件
- 身分證。
- 有下列情形者,須檢附戶籍謄本:
1.土地登記簿所載所有權人資料不全者。
2.有繼承情形者。
- 徵收範圍內土地所有權狀,如權狀移失者:權狀遺失切結書。
- 如有他項權利者:應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 、他項權利清償(塗銷) 證明文件及他項權利人印鑑證明(一年以內有效期間)。
- 如他項權利人同意塗銷並辦理重新設定者:應檢附原設定抵押權同意塗銷並於領回之抵價地重新設定抵押權申請書。
- 如有限制登記或預告登記者:應檢附法院塗銷限制登記之囑託書或預告登記權利人塗銷同意書、預告登記權利人印鑑證明(一年以內有效期間) 等相關證明文件。
- 如有耕地租約者:應提出已補償承租人地價補償費之證明文件或承租權拋棄書及承租人印鑑證明(一年以內有效期間)。
-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
- 完稅證明文件。
- 交付方式
郵寄、自領
- 處理期限
30日
- 備註
- 本項申辦其性質非通案,係就個案於辦理區段徵收公告期間經本府函文通知者為之特定對象、特定群組,始有申領抵價地資格。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承辦人員
郭大慶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57
傳真
3354863
email
125072@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