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級商業團體籌組申請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縣市級商業團體之籌組申辦
- 申請方式
- 臨櫃:
社會局人民團體科臨櫃辦理
- 郵寄:
請郵寄至(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桃園市縣府路1號4樓
- 應備證件
- 申請書。
- 章程草案。
- 發起人名冊。
- 發起人身分證明影本。
- 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發起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證照之同業公司、行號達五家以上者,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登記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其他得核准經營該營業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
- 交付方式
公文函覆
- 處理期限
26日
- 備註
- 商業團體:以推廣國內、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為宗旨之團體。
作業流程圖
- 線上流程圖
無
- 一般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承辦人員
人民團體科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3322101#6310~1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