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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勸募案件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 為有效管理勸募行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以促進社會公益,保障捐款人權益,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應申請許可。
- 應備證件
- 勸募活動申請表
- 勸募活動計畫書
- 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
- 法人應備法人登記證書及理事會或董事會會議議決同意發起勸募之會議紀錄(含現任理事會或董事會名冊)
-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例如:勸募收據樣章、主管機關核備會議紀錄函等
- 處理期限
- 備註
作業流程圖
- 一般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 申請書
-
無
- 其他文件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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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課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