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 申請方式
- 臨櫃:
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民政課兵役櫃檯臨櫃申辦。
- 應備證件
- 役男替代役申請書二聯(須至戶役政資訊系統使用下載)。
- 役男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調查審核表一份
- 身份證(查驗後歸還)。
- 印章(或簽名)。
- 戶口名簿(另必要之戶籍資料由受理機關代為查調)。
- 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卡正本等有關資料及影本一份。
- 交付方式
核定結果由本府公文通知。
- 處理期限
區公所20日,市府8日
- 備註
- 案件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受理後,轉本府民政局核辦。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民政局-兵役科
承辦人員
民政局兵役科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334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