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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重劃工程費及差額地價繳清證明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土地所有人完納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後,原重劃差額地價繳款書收據聯遺失申請補發,以留存證明之用。
- 申請方式
- 臨櫃:
地政局重劃科
- 郵寄:
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地政局重劃科)
- 應備證件
- 申請書
- 身分證明文件
- 交付方式
郵寄
- 處理期限
6日
- 備註
- 處理期間遇連續三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處理期間除周六、日外,得配合延長之。
作業流程圖
- 線上流程圖
無
- 一般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地政局-重劃科
承辦人員
重劃科全體同仁
聯絡電話
03-3322101#5304~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