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會申請核定重劃範圍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重劃會於擬辦重劃範圍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後,可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府申請核定重劃範圍,經本府審查後提送本府市地重劃會審議,審議通過後通知重劃會核定重劃範圍。
- 申請方式
- 臨櫃:
本府地政局重劃科
- 郵寄:
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
- 應備證件
- 重劃範圍申請函。
- 擬辦重劃範圍及位置圖。
- 擬辦重劃範圍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
- 擬辦重劃範圍土地清冊並載明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 公共設施用地負擔項目及其概略面積。
- 交付方式
郵寄
- 處理期限
114日
- 備註
- 處理期間遇連續三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其處理期間除周六、日外,得配合延長之。
作業流程圖
- 線上流程圖
無
- 一般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地政局-重劃科
承辦人員
自辦市地重劃區業務主辦
聯絡電話
03-3322101#5304~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