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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發展協會籌組申請申辦說明
社區發展協會籌組申請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服務說明
社區發展協會籌組申請: 一、目的:協助民眾申請設立社區發展協會,鼓勵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及精神倫理活動,加強輔導社區健全發展,改善社區居民生活品質,促進社區發展業務蓬勃發展。 二、摘要:由30名以上設籍於本市民眾檢附相關文件,向該社區所屬區公所社會課申請籌設,初審合格再經函轉社會局人民團體科複審通過後設立社區發展協會,以利推行各項社區發展業務。
申請方式
臨櫃:
至區公所臨櫃辦理
郵寄:
郵寄至區公所
應備證件
申請書
發起人名冊
交付方式
公文函復
處理期限
區公所7日,市府19日
備註
作業流程圖
線上流程圖
無
一般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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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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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322101轉6309、6336、6313
傳真
03-339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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