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 申請方式
- 臨櫃:
至本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科臨櫃辦理
- 應備證件
- 【(民)表1】申請書
- 權利證明文件:土地清冊明細、土地登記謄本及土地使用配置圖等相關權利證明文件。非土地所有權人,應取得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上存有建物者,其合法證明文件。
- 攤販集中區設置計畫書(工程計畫、組織計畫、營運計畫、環境維護計畫、交通影響評估計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緊急應變計畫、社區回饋計畫等)。
- 交付方式
公文函復
- 處理期限
60日
- 備註
作業流程圖
- 線上流程圖
無
- 一般作業流程圖
流程圖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經濟發展局-市場科
承辦人員
劉麗子
聯絡電話
03-336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