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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療育補助(4月1日至4月15日開放申請)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為照顧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減少接受療育服務之障礙,並減輕家庭負擔,維持家庭功能。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規定及衛生福利部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訂定本補助。 0至未滿6歲兒童: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低收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7歲以上未滿18歲兒少: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低收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
  • 應備證件
    1. 交通費用療育紀錄單或自費收據
    2. 戶口名簿或電子戶籍謄本影本
    3. 兒童(少)郵局封面影本*初次申請或再次申請時有異動必附,需以兒童帳戶為主要申請。
    4. 發展相關證明*初次申請或再次申請時超過有效期限必附。 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一年內開立之(疑似)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或綜合評估報告書影本(3擇1即可)。
    5.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無則免附)*每一年度第一次申請時需檢附。
    6. 政府委託文件影本(無則免附)*每一年度第一次申請時需檢附。
  • 處理期限
      45日
  • 備註
    1. 【0至6歲兒童】受理單位:桃園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伊甸基金會桃服中心承接)/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98之5號3樓/電話:(03)333-0210,分機11至22
    2. 【7歲以上未滿18歲兒少】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健康管理科/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電話:(03)3322101,分機5906至5908
    3. 【申請時間】1月至3月補助款:4月1日至4月15日
    4. 【撥款日期】1月至3月補助款:5月15日
    5. 新版附件一至附件四正式使用時間:7月至9月補助款,10月1日至10月15日申請時,其開始前仍可沿用舊版申請表,請申請人留意後續表單更新。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傳真
email
承辦單位
婦幼發展局-健康管理科
承辦人員
許小姐
聯絡電話
03-333-3146或03-333-3163
承辦單位
婦幼發展局-健康管理科
承辦人員
桃園市兒童發展通報中心
聯絡電話
03-333-02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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