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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三節禮金(首次申辦),申請時間:115/1/5至3/17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 於春節當日年滿65歲,即民國50年2月17日(含)前出生之桃園市市民(原住民55歲,即民國60年2月17日),並設籍本市達6個月且有居住事實者,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三節禮金。
- 應備證件
- 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像,請點擊「線上申辦」後直接用手機拍攝即可。
- 本人郵局或戶籍地農會存摺封面影像,本系統提供拍攝服務,您可以直接用手機拍攝存摺封面。中壢及新屋區公所僅收郵局存摺,請勿上傳農會存摺,以免無法撥款。
- 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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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備註
- 已申請過,只要您的戶籍與匯款帳戶未變更,將於規定時間自動入帳,免再申請。
- 戶籍遷出、遷入或更換匯款帳號請洽戶籍地區公所重新申請,變更申請目前尚無線上服務,請填寫申請書。
- 本府不會以電話要求操作ATM、索取OTP或請您轉帳至私人帳戶。
作業流程圖
- 一般作業流程圖
-
無
書表下載
- 申請書
- 其他文件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傳真
email
承辦單位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承辦人員
請洽各區公所社會課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