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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辦說明

申辦說明
  • 服務說明
      一、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可於公共停車場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二、服務對象 1.凡設籍本市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本人。 2.前款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一親等親屬。 3.與第一款身心障礙者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以上僅能擇1人得申請乙張。 三、可申請車種: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車、自用小貨車、計程車。車輛種類為計程車或自用小貨車者,依法規其車主及駕駛人應為身心障礙者。
  • 申請方式
      點選此系統項目之「線上申請」即可入內申辦。 特別注意: 1、應備文件請先掃瞄成圖檔,上傳至該系統。 2、若舊證因到期或更換車號等事由須換新證,亦可於此「桃園網路e指通」申請,並將舊證連同28元回郵郵票寄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收。 3、無論辦理新舊證者,若未能臨櫃領取,請郵寄28元回郵郵票,以便為您寄發停車證。 4、公司車、租賃車及營業車不予受理。
  • 應備證件
    1. 行照正面影本。
    2. 駕照正面影本。
    3. 身心障礙證明正面影本。
    4. 申請人為同戶籍親屬需附戶口名簿影本。
  • 交付方式
      停車證之交付方式: 1、臨櫃(可委由他人前來市府領取停車證,請受委託人攜帶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臨櫃時加填委託書。) 2、郵寄。 3、請於申辦時,將領件方式選擇「他地領件」,再選擇欲領件的戶(地)政事務所,屆時憑身份證或透過手機接收多媒體簡訊,就可以完成各戶(地)政事務所領件囉!
  • 處理期限
      3日
  • 備註
    1. 換證時需有舊證或切結書。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傳真
email
承辦單位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承辦人員
蒲小姐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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